李辉跃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
刘德英
日前,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辉跃接受集美报记者专访,就“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理念,畅谈了集美区的思路与行动纲领。
作为岛外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集美的商品房成效套数和销售面积连续三年稳居全市各区之首。最近,集美区用问卷的形式,进行一项特别的市场调研——分批对辖区所有购房者“问政”、“问需”,特别就社区配套等对政府的要求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更准确地收集百姓意见,服务于政府决策和政府服务。问卷体现了集美区对民众意愿的尊重。
李辉跃多次强调,这种尊重是“共同缔造”的核心,是带来和谐、多赢的前提。
关键词:尊重
记者:当前,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已经在厦门全面铺开,集美也正在全力打造美丽厦门示范城区,您是怎么理解“共同缔造”这个概念的?
李辉跃:以前政府做事的方法大多是“大包大揽”,没有形成“有限政府”的概念。结果往往是政府出了力,群众不买账、不满意。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核心是对人的尊重,群众需要政府做什么,我们才去做,这是一个工作方式的转变。
“共同缔造”,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作为个体的社会人最高层次的需求。如果没有尊重,哪怕你是真心为他们做事,他们也不一定接受,所以一定要让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缔造。
集美北大道旁边的孙厝菜市场,原来比较狭小,停车也不方便。去年结合集美北大道改造工程,大家提出把孙厝菜市场也改到地下,把地面作为停车场和绿化用地。这样一来菜市场整洁规范,而且增加了停车位,周边村民都很欢迎。农贸市场边上的乐安中学扩建,需用地20多亩。征求村民的意见,把操场的地下空间也开发成停车场,解决孙厝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孙厝出租房很多,本地人不足3千,外来人口有四五万,车辆很多。几个项目都事先都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群众满意度高。
所以,我理解“共同缔造”就是尊重老百姓,特别是尊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关键词:改革
记者:像您说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更多地是尊重民生,主动听取群众意见,那么集美通过什么渠道来收集百姓意见?有没有形成一种机制?
李辉跃:美丽厦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认为要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做好顶层设计,以制度来保障,形成与共同缔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以及方式。
集美区正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七大制度,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解决征求什么人的意见,怎么听取社会各界反应的问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让利益相关者行使否决权;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政府权力形成约束;还有风险评估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实施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这七大制度形成完整的链条,保障基础意见被充分尊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从生成到完成都有严格的保障。
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在创新社区治理方面,我们也要进行体制、机制、方法上的改革,实现以下几个整合:首先是队伍的整合;二是网络整合;三是场所整合;四是需求的整合。
此外,还要处理好区、镇街、村居的关系。区一级要做好顶层设计,提供资源保障和工作指导,镇街一级负责推动落实,社区村居负责具体运作。
关键词:认同
记者:集美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口的大增长,2010年到2012年三年间,区域人口从8万人净增至26万人,至2013年集美人口已近百万。除了房地产项目,大型商贸、物流、旅游项目纷纷落户集美。您觉得集美靠什么聚集人气、商气?
李辉跃:去年集美房地产销售面积达到 179万平米,75%为集美以外的购房者所购。房地产经济是一种信心经济,人们愿意来这里置业、工作,说明他们对集美的发展、岛外的发展有信心。
当前集美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发展的阶段,面临快速的城市化,城市社区正在快速形成和培育过程中。《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集美快速的城市化提供了指导,通过共同缔造,充分尊重人们的意见,形成共同治理、共同发展的方式,增加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所以说房子卖出去了,很多工作才刚开始。一方面,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要了解购房者的实际需求,他们为什么来集美?有什么需求?政府只有“按需”提供服务,才能更快、更有效地集聚人气商气,城市才能真正繁荣起来。另一方面,在城市建设方面,我们也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正在推进规划检讨和整合,努力实现“三规合一”,让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的“三标衔接”,构筑宜居宜业活力新城。
从初步试点来看,百姓需求与政府原先的预想确实有不同的地方。居民除了要求水电路气、公交、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的大配套外,还有很多细微的小配套,比如校外教育、家政服务、公园健身设施等等,这是我们之前没有考虑到的。
而这些细微之处,正是城市与郊区或者农村最大的差别,城市是否宜居宜业,是否能吸引高素质人才,其核心竞争力也在于此。
城市化的关键不在形象建设,而在内涵建设,让生活在这里的人对这个地方有认同感、归属感,这是“共同缔造”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