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校友总会

集美海院成为省示范性高职立项建设单位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闽高教﹝2011﹞124号),集美海洋学院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系厦门市唯一一所。项目建设期为2012年至2014年。其中,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等3个专业被批准为重点建设专业。

2011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组织遴选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要求,共有来自全省各地的11所高职院校申报了2011年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经省海洋与渔业厅推荐,集美海院申报了2011年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10月18日,在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评审答辩会上,学院建设方案及省海洋与渔业厅刘修德厅长、院长答辩获得专家的普遍认可,最后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及公示,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被列为2011年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

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既是对集美海院办学的肯定,同时也要求学院要紧紧围绕福建省海洋经济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力争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切实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建成海洋产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应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海建)